按照《河北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汇编(2019年版)》中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检查工作指引要求,我厅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现已全部完成,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执法人员对司法鉴定机构的档案管理情况和鉴定文书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二、检查结果及整改要求
(一)司法鉴定意见书书写格式内容等存在瑕疵:大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大名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肥乡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广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馆陶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邯郸市律正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邯郸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邯郸爱眼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邯郸法证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曲周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魏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永年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衡水市法医鉴定中心、衡水市司法鉴定中心、景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武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枣强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阜城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安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故城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需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要求,结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章“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意见书格式。
(二)档案管理不规范:大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大名司法医学鉴定中心、肥乡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广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馆陶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邯郸市律正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邯郸市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邯郸爱眼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邯郸法证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曲周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魏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永年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景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武邑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枣强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阜城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安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故城司法医学鉴定中心等,按要求进一步完善鉴定档案管理。
(三)执业考评不达标:故城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暂缓登记,进行整改。
(四)鉴定室用房仅一间:武邑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暂缓登记,进行整改。
(五)内部管理混乱,鉴定质量差:安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拟给予行政处罚。
以上鉴定机构的整改工作,分别由邯郸市司法局、衡水市司法局负责。
河北省司法厅
2019年10月29日